盘点近期“互联网+再生资源”政策
发布时间:
2015-05-06
现在网络上正在流行这样一句话:“如果风来了,那么站在风口上,猪都会飞起来。”“互联网+”正是目前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新风口,那么站在这个风口下,除了自己,谁又能阻挡我们在“互联网+”道路上的前进步伐?今年3月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,“制定‘互联网+’行动计划后,“互联网+”概念迅速升温,这一次,“互联网+”加上了“回收”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》的通知
4月14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《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,其中提到在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过程中,要推动和引导回收模式创新,探索“互联网+回收”的模式及路径,积极支持智能回收、自动回收机等新型回收方式发展。
《计划》提出,要鼓励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现代信息手段,开展信息采集、数据分析、流向检测,优化网点布局,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的融合,搭建科学高效的逆向物流体系,推动企业自动化、精细化分拣技术装备升级。这一工作将由商务部和发改委共同负责。
《计划》还提到,要推动建立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元化的覆盖城乡的回收体系,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废电池回收试点工作;继续推进全国公共机构和中央国家机关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;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回收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第六批国家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的通知
4月1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《关于请组织推荐第六批国家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的通知》。2015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将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示范基地)建设工作。在今年的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备选基本条件中指出,对利用“互联网+”理念对回收模式进行改造创新的,在评审中予以适当加分。
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15年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3月20日,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15年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》的通知。通知指出,要促进绿色流通发展,组织实施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》,指导各地编制省级再生资源回收规划。
认真贯彻落实《商务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流通的指导意见》,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,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废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,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两网协同发展,积极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、废弃包装物回收体系建设。组织开展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》前期研究工作。推动流通领域节能减排,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宣传活动,推广绿色采购,组织开展绿色流通、绿色供应链、绿色商场等试点工作。发布“十二五”期间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报告。做好散装水泥推广工作。
商务部发布《关于请推荐流通创新典型企业的通知》
4月10日,商务部发布《关于请推荐流通创新典型企业的通知》。拟选择一批在流通创新发展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,建立重点联系制度,跟踪分析其在经营方式、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的做法和经验,形成典型案例并予以推广。
通知强调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上强调,线上线下融合发展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、跨产业融合发展、新型交易平台建设、物流配送模式创新、连锁经营模式创新等。
科技应用创新方面。大数据开发应用、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、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应用等。
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
为全面贯彻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(中发〔2015〕11号)关于“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”的工作要求,进一步抓好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》(供销经字〔2015〕1号)的落实,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(以下简称总社)决定从2015年起,在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(以下简称示范县)创建工作。其中主要工作之一提出: 夯实线下实体性经营服务网络基础。继续推进“新网工程”,加快建设覆盖面更广、辐射能力更强的农资、日用消费品、农产品、再生资源四大经营服务网络;加速传统企业的信息化应用,实现企业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的对接融合。再生资源企业要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,通过开展在线收废、网上交易等新型经营方式,积极向农村环保企业转型。
“互联网+”行动计划已上升为国家战略,将成为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新引擎。互联网产业已在深刻影响传统产业,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变革正在进行着。再生资源行业如何更好的与“互联网+”结合,成为企业必须思考的课题。我们看到已经有企业开始在试水“互联网+再生资源”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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